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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山东春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1.5万元信用中国(山东日照)披露,4月7日,因未按规定发放陈常生班组等31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在三奇国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应急产业园工程项目期间的人工费(工资),山东春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罚款1.5万元。 东人社监罚字〔2023〕第15号显示,经查,山东春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包三奇国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应急产业园工程项目期间未按规定发放陈常生班组等31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在三奇国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应急产业园工程项目期间的人工费(工资),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2023年1月13日给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令字【2023】第2007号)责令该单位在2023年1月17日前按规定支付陈常生班组等31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在三奇国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应急产业园工程项目期间的人工费(工资),该单位至今未改正完毕。 为此,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山东春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 天眼查显示,山东春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春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葛善兵,成立于2009年,位于山东省日照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